作者: Qmore (廉價勞工)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代po 車禍事故
時間: Fri Jan 19 19:41:28 2007

※ 引述《uk4p (.................)》之銘言:
> 再今年的一月十二日晚上九點半左右,我在建國北八德路口發生車禍,是自小客車跟機車
> 的事故,我本身是騎機車的那位,事發經過如下: 我以時速大概50多公里的速度行駛在八
> 德路往市民大道的方向,對方開車速度不快要右轉但是沒打方向燈,我就從他的車子右方
> 騎去,當時已經過了停止線而且我看到紅綠燈是由綠轉黃,到了建國北路時對方的車子突
> 然右轉,我因無法查覺而被他擦撞(我有強烈的被撞擊感),它的車頭前葉子板撞到我機車
> 的左後方車身(就是後輪上面那塊車殼)之後我的機車往左邊倒下滑行後撞到橋頓周圍的人
> 行道(安全島?)而車頭全毀我人則是飛到的橋下的的右側車道滾了好幾圈最後頭撞了人行
> 道一下(當時很暈差點昏倒),對方有叫救護車警察,但是事故現場被好心民眾移動了,我
> 身上有六處以上的擦傷加上頭部外傷?浮腫,對方則無事只有車前葉子板有點凹。警察有
> 跟雙方做錄音筆錄和車輛事故紀錄拍照等等。
> 這兩天我又重會現場去看,發現他並不是開再可以右轉的那一線,也就是內線,或是兩車
> 道中間,但是我已經忘了當時筆錄是怎麼做的了,那邊也沒有監視器。
> 我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嗎??
> 各位覺得鑑定我的勝算大嗎??
> 如果可以提告,一定要甲式證明書(驗傷單)嗎?
> 我有去台安醫院問過急診的櫃檯人員~他說開立甲式證明書要3500元,還有時效性,這個
> 正確嗎??
> 拜託各位高手幫忙解答一下
> 感謝!!
>   Modify: 07/01/17  9:27:22 

重點是你要告他的目的?
他如果有保險,保險會賠你,早點拿到錢比較實在
保險公司願意和解的話好好談比較實在
這種案件告刑事的目的只是以刑逼民,檢察官都很懶得裏你
法官更懶得裏你,這種案子法官絕對不會判進去關的,
請不要浪費法院的資源
除非是哪種肇事後惡性重大,完全不理不採又沒有保險的才需要走到這一步
而且車禍案件的民事部份要求要強制調解,要調解失敗法院才受理訴訟
真的打起官司,判決確定起碼一兩年,
判決後人家未必會付錢,還要去強制執行對方財產才拿的到錢
可以和解真的早點和解比較實在,刑事告訴只應該拿來當一種談判的手段
你現在的重點應該是在保全證據,有花到錢的一定要留下單據
計程車費,醫藥費,家人看護,都可以列入強制險的醫療賠償範圍
診斷證明的部分只有留有病歷,可以先開一般的證明就可以和保險公司談了
真的不得已要上法院再去開甲式證明,如果真的上法院
開證明書的費用也是你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可以一並列入求償範圍,你也不用計較這幾千塊的差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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