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ckjet (誰會買DAINESE錢包啊?)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代po 車禍事故
時間: Wed Jan 17 10:35:13 2007

※ 引述《uk4p (.................)》之銘言:

[恕刪]

> 這兩天我又重會現場去看,發現他並不是開再可以右轉的那一線,也就是內線,或是兩車
> 道中間,但是我已經忘了當時筆錄是怎麼做的了,那邊也沒有監視器。
> 我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嗎??
> 各位覺得鑑定我的勝算大嗎??
> 如果可以提告,一定要甲式證明書(驗傷單)嗎?
> 我有去台安醫院問過急診的櫃檯人員~他說開立甲式證明書要3500元,還有時效性,這個
> 正確嗎??
> 拜託各位高手幫忙解答一下
> 感謝!!

事故雙方無論肇責,只要有受傷,都可以提過失傷害告訴。
期限是事故發生六個月內。

事故現場有移置,談不上什麼鑑定,不過依照你所述的,如果當初筆錄上有敘明,
那麼事故責任分析研判表你的勝算機率頗大。

沒驗傷單怎麼告過失傷害?法官又不會聽你的嘴。XD

甲式證明書的部份,北市醫院不清楚,請有經驗的人來回答。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Blackjet 163.29.165.236 發表
  Modify: 07/01/17 10: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