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m (考試倒數!!)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紅燈右轉!
時間: Sun Jan 7 02:23:08 2007
※ 引述《Blackjet (我家=小型D牌展示間)》之銘言:
> ※ 引述《cobras741018 (@@泓)》之銘言:
> > 我在監理站的網站上看紅燈右轉是54條第二款是罰600元
> > 但是我前幾天在路上紅燈右轉
> > 被警察攔下後
> > 他開我一張"右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行使"
> > 這個是第48條1項1款
> > 那是900元.......
> > 可是當時我沒發現到他寫的那些東西
> > 警察要我簽名時 我直接簽上去了
> > 但是我現在發現了
> > 這樣還有救嗎?
> > 有辦法申訴嗎?
> 幾個問題如下:
> 1.現場路口號誌,有無右轉綠燈?
> 2.你轉彎時的號誌時向?
> 3.當時你有使用方向燈嗎?
> 至於方向燈顏色不對,那是另外一條,而且有在告發的不多。
我想紅燈右轉不會罰的比較少...
還是先去郵局問清楚這要繳多少錢吧
> ------
> 罰單你當場已簽下,事後要反悔申訴,很難成功,
> 除非能提出證據開單原因與原事實不符or法條引用錯誤。
> 但,簽名時怎麼不看清楚?XD
當場簽不簽罰單跟申訴沒有關係...
我記得本板有文章...
好像是簽了罰單僅代表你"已收受此張罰單"
不代表"你接受了這樣的違規事實"
沒簽事後也會寄到你的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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