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wahahaha (Mac)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轉錄】[新聞]計程車突靠邊 撞倒騎士
時間: Fri Jan 5 00:10:32 2007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
> > 像這種情形,責任應該是誰比較大?
> > 路上騎車,比較常遇到是兩車同在內側並行
> > 汽車突然往右靠,造成機車撞上
> > 這樣看來,比較像是後撞前,責任應是機車嗎?
> 今年9/28我也發生這種車禍
> 等交通大隊的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下來我是沒責任
> 對方責任
> 1.變換車道未注意安全距離 (第45條第1項第4款)
>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第61條第3項)
> 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 (第62條第3項)
> 不過這還是要看當時的車速來判斷
> 警察應該會從地上煞車痕來推算車速
> 總之遇上這種小黃,被撞只有生氣
> 通常後方撞前車90%都是後方車的錯
> 但遇上這種事故,雙方都各說各話的話
> 還是交由警方處理吧
> 當然啦 如果被撞的當下你還有力氣不故身體的傷痛
> 爬起來海扁對方一頓走人 也是可以啦 XD
這種情況我也遇過,不過是機車
我跟一台機車並排,在信義路往大安森林公園永康街口,不過是在左側車道
我在外側(接近轉彎口),另一位女騎士是在內側(在我右邊)
沒有打燈,沒有看後照鏡就左轉,整台車+人倒在我身上,想躲都躲不了
為什麼我知道他沒打燈呢,因為我根本沒聽到打方向燈的"搭搭"聲...
(這很大聲,我跟那女騎士靠的不算遠,有打一定可以聽到)
我什麼我知道她沒看後照鏡呢,因為她的左後照鏡老早就破了,裡面積了很厚一層灰層...
後來我起來的時候我的野狼壓在我身上,我的膝蓋超痛.....,哪女的膝蓋扭到,直說
站不起來.....當時以為他腿斷了(後來進醫院發現根本沒事)
結果救護車來了載他不載我..........結果當場我就留下來跟警察解釋當時情形
好,到了醫院,我做了筆錄。這位女騎士的姊夫來了一副就是想砍人的樣子
尤其是他跟警察談了一下之後。說要告我"傷害罪"?!?!
警察似乎也認為是我"從後方撞"
我先好言好氣的跟他講了一下,但是似乎警察認為這是我錯在先??於是她姐夫有警察
的說辭當後盾,我也就屈服了。說我只要賠車子的零件錢...
由於當時剛被撞倒腦袋一片空白,一回家拉開牛仔褲發現膝蓋不只流血擦傷,還相當腫脹
再把思緒釐清一下覺得"我到底哪裡錯??"。沒打方向燈,後照鏡老早就破了,光這兩點
就咬死她了.....可是這時再怎麼想都是馬後砲了。因為我已經答應和解了.........
從這次之後我發誓巡航時再也不跟人家並排騎車了
畢竟自己的警覺性夠,別人未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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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Ko 推:唉... 這社會當女的真好 XD 0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