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chern (......)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吊扣與吊銷駕照部份
時間: Sun Nov 12 21:05:16 2006


關於精華區 3-4-12 部份之 「無照駕駛之問題討論」 部份

轉錄自2006年2月26日之新聞

3月起 駕照吊扣不連坐 吊銷連坐

    下個月起,駕駛人只要有一張駕照被吊銷,將同時連坐其他駕照,同步喪失所
有車種的駕駛資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修正條文已完成立法,交通部決
定報請行政院同意自3月1日起實施,屆時,汽、機車駕照的吊扣規定將分別處分,
但吊銷規定將連坐處罰。

    舉例來說,若駕駛人騎機車違規挨罰,有幾百元罰款不繳,最後被逕行註銷機
車駕照的話,這名駕駛人名下的汽車駕照、甚至職業駕照,通通要被註銷。據統計
,因違規罰款不繳,而被註銷汽、機車其中一張駕照者,每年約有近六萬張;未來
這些人將同時喪失兩張駕照。

    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8條規定,駕駛若違反規定受吊扣或吊銷處分時
,本應同步吊扣或吊銷其持有的各級駕照。不過,礙於民怨多,尤其是「駕照等同
飯碗」的職業駕駛人更是無法接受,監理單位「法外開恩」,早將汽、機車兩張駕
照分別處分,未落實吊扣和吊銷的連坐處罰。

    為將實務的彈性作法法制化,立法院去年通過道交條例修正條文,改為「吊扣
不連坐、吊銷維持連坐」,交通部正報請行政院同意自下個月實施。單就法規來看
,新法看起來是放寬了吊扣規定,被吊扣其中一張駕照的違規人,可不必擔心其他
駕照不保;但以監理單位早已彈性放寬的實務作法而言,新法對於吊銷駕照的規定
卻是緊縮的。

    監理單位表示,若交通部要求自3月起實施新制,一定會配合辦理;比較擔心的
是,那些因為未繳幾百元罰款而被註銷機車駕照的違規人,若發現汽車駕照也泡湯
了,恐怕會反彈。

    此外,新版道交條例增訂的加裝測速雷達不罰、紅燈右轉罰款大減、罰款得分期
付款、放寬終身不得考照限制、不能「押駕照」、高速公路罰則改為三級制、嚴重超
速重罰、汽機車不禮讓行人重罰等,則預定7月實施。

    不過,基於「治安」考量和配合行政罰法的「一罪不二罰」新制,內政部最近行
文交通部,建議將涉及飆車的嚴重超速重罰,以及酒後駕車新訂的被移送法辦者可不
繳罰款領車,且判刑確定後的罰金低於交通違規罰款應補足差額等規定,提早於4月
實施。  2006/02/23

另外,在 半年內記點滿六點,吊扣駕照一個月
         一年內扣照達兩次,吊銷駕照
的規定應該還是一樣的
給大家做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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