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我討厭犬儒)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判決出來了!!
時間: Mon Sep 25 11:13:30 2006


        狂賀!

        不過你運氣也真的超級好,
        要在交通法院碰到認真運用刑事訴訟法證據規則的法官,
        真的不是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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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otoman 61-231-9-90.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6/09/25 11:14:40 scorpiokid :有點看不懂他說的證據規則的意思!可以解釋一下嗎?      06/09/25
→ hermas :我上次去法官根本就完全聽條子的,你運氣真好不用出庭       06/09/25
→ hermas :建議大家有空閒有爭議就申請交通法庭,讓條子懂事點         06/09/25
→ Andy :推讓條子懂事點。                                          0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