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dhdavid (顯影)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車禍發生後 移動車輛
時間: Thu Aug 10 00:45:08 2006

除非有立即的危險(例如漏油),

否則都不要動,如果可以,馬上在事故現場做下記號.

繞車子劃一圈白線、標清楚前後輪位址、車頭車尾.
汽車四個角落都標出來、四輪位址、車頭車尾.
對方車子當然也要.

然後才可以移動車輛.

有殘骸飛濺四散,也要標出來,然後檢回來.

如果情況不允許做這些事情,
那就等警察來.

如同前面大大所述,跟現場不一樣你可以不簽,
要記得不管哪一方的圖都要符合現場.

換句話說,如果對方移動過車子,
警察照畫,你就可以拒簽.
要小心的是,有的警察會用"你這邊圖畫對就好了"來打發你.
實際上當然不是這麼一回事!

不過基本上不是差很多,也不足以影響鑑定結果的移動,
那就算了吧...(看你本身經驗了)



※ 引述《jamie23 (高雄哪裡改三相阿阿阿??)》之銘言:
> 車禍發生後 移動車輛(扶起,移位)

扶起還可以,因為機車可能會漏油.
移位萬萬不可.除非做好記號.

> 這些動作到底可不可行?是不是違規的動作?還是自己良心道德問題而已?

目前沒有罰責,所以跟慢車故意不讓道一樣無法可管.

> 還有
> 警察應該沒辦法做決定到底誰錯誰對吧?

警察只能協助處理,對錯不是由他們決定.
也不能由他們決定.

> 但是他們可以說當場自己發表意見說是誰錯嗎?
> 他們可以憑  "他們的專業"  來回復現場給你看嗎?
> 他們可以自己在旁邊模擬現場給你看嗎?

不行,這可以算偽造文書了,
現場圖可算是重要的事證,怎麼能用模擬的!?

> 以上雖然不會對我造成任何損失 但純粹只是爽度問題
> 為什麼警察可以說"我有我們的專業"
> 我就不能給他意見?
> 我給了意見 他惱羞成怒
> 為什麼要被他罵  叫我不要妨礙他 說我干擾他判斷?
> 該不會我比他專業吧?

警察只能協助處理,他還想判斷啥?


處理車禍現場要記得不要得罪警察,
除非你很有經驗,否則得罪警察,
之後的紙上作業很容易被搞死.

也不要看到警察來就像看到正妹一樣貼過去滔滔不絕,
通常警察對於處理車禍都很厭煩.
才剛來你就像蒼蠅一樣,印象就不好.
冷靜以對,人家開口你就有問必答就對了.

如果是你錯,就展現誠意.
如果是你對,警察也不是瞎子.
如果一半一半,那誰博得條伯好感,誰就有優勢(剩下看誰懂法條多).
如果對方掛了,那你對也要賠錢.
如果你掛了,那你錯也能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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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涼言:

    車子這種東西,你不修理他,他就會修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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