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mitoka (累~)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車禍後的處理問題
時間: Mon Jul 17 19:52:15 2006
我家小妹前一陣子被酒駕的機車騎士逆向行駛撞傷
車禍情況暫略
造成我家小妹的機車受損
以及額頭、肩膀、膝蓋、眼睛多處內外傷
有關刑事部份
想請問酒駕起訴的部份是要我們來主動提出嗎?
有關民事部份
機車受損我方已經先行送到車行修復,有留存報價單
我家小妹的傷勢
在外傷部份額頭有撕裂傷,醫院方面是說半年後再以整形方式治療
以及眼睛部分傷及眼窩骨,醫院方面已經做了一次手術
但是還可能要再做第二次的手術以及半年以上的觀察
之前詢問警方相關處理程序
警方只提到民事的和解要在半年內完成
可是醫院的治療必須要花上超過半年的時間
那這部份不能確定金額及治療時間的醫療費用要怎麼在和解時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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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的東西太多了.還是改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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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limitoka 從 218-162-195-42.dynamic.hinet.net 發表
→ hermas 推:刑事半年,民事兩年,酒駕不是公訴罪嗎? 06/07/18
→ limitoka 推:酒駕是公訴罪啊,喔鳥解 06/07/18
→ limitoka 推:那我方就可以附帶提民事賠償訴訟這樣嗎 06/07/18
→ keldon 推:可以在筆錄中要求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 0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