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ric34 (我是果果~)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想請問,遇到莫須有的違規
時間: Fri Jun 30 12:44:00 2006
指的算是,假設本身沒違規情況下,被路邊警察攔下
說是闖紅燈,或是沒打方向燈,或紅燈右轉等違規事項
即使對警察執法有意見,看過板上的文章
就算當下不簽紅單,單子照樣可以寄到家裡去
然後,此種情況去申訴,大約有九成五機率會失敗
那麼,該如何處理當時的這種情形?指的是警察的誤罰
是該一開始以他出示證件,或是以政風室等單位給予施加壓力?
感謝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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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ctenv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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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LO 推:出示警友證比較有效....順便打支煙 06/06/30
→ woi 推:你叫他出示證件或者是抬出上級,只怕會惹毛某些人 0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