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ngoweb (龍潭爆走族)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與小黃的車禍(請教如何處理較好呢?)
時間: Mon Jun 26 14:20:25 2006

之前騎車曾在新竹發生一次車禍
想來請教大家怎樣的處理方式是最好的??
事情是這樣的
凌晨4點45左右, 我從學校拖著疲憊的身心騎車要回家時
在停紅燈時, 突然一輛計程車從原本的停止狀態
從綠燈的行駛車道, 往右後方倒車(剛好倒到我正前方,車尾正對我)
(原本他車在我右前方的路口轉角處)
我就按喇叭, 他繼續倒, 幾乎快碰到我的車了
然後我就不爽索性按著喇叭不放, 且一邊用腳後退幾步才沒被他撞到,
他倒完車了, 往左前方的加油站開進去
如下圖, 小黃原本在A, 倒車到B, 在開進加油站C(那附近是他們車行的小黃聚集地)
───────────────────
光              復             路
                        A
───────┐    B ┌───────
       加油站C│    我│
              │      │
這時我就很不高興, 剛好我這綠燈, 我在車子前面置物箱拿了一顆小石頭
朝他車子後玻璃丟了過去, 我就左轉趕快騎走(我承認我當時有點衝)
我也看到他倒車要往我這邊追過來了, 此時距離我大約150公尺吧
總之我們就上演追逐戰, 當時路上幾乎沒車, 我根本不是汽車的對手
當然他已經快追上我了, 我只好打方向燈要靠右,
最後我停在一間豆漿店門口
他也開到我左前方停下
重點來了
我就調頭想從旁邊一條巷子走掉,
怎知, 我才剛調頭要起步時(車子以最靠左側的方式), 迎面就衝來一輛計程車,
用他的右前方撞我, 當時我馬上意會過來, 他們是一夥兒的
我當然倒地, 我就爬起來, 覺得沒啥大傷
我想問的是, 我這樣調頭, 雖然很靠左側, 但應該還算逆向
撞倒我那人跟先前那輛taxi的車主都下車
被我丟的那個taxi車主(以下簡稱 甲方)馬上狂幹譙,
還向我衝過來, 還走回車上拿"機司"向我衝過來
然後撞我那人(簡稱乙方), 還伸手護住我, 示意甲不要亂來
接著對方說要報警, 我想一想也好, 就等警察來
在等警察來的時候, 換成乙方開始對我咆哮, 因為他看我就是好欺負的樣子
一直說我逆向, 說甲方並沒碰到我, 我對他丟石頭,
總之就是都說我的不是就對了

接著來了兩個不是交通警察的警察, 那些taxi司機還跟警察很麻吉的樣子
(說要下次請他吃檳榔啥的, 我心裡只想: 不妙)
之後他們才連絡了兩個交通警察過來, 他們說車禍沒他們的事就走了
交通警察來就只是記錄事故現場, 還有留下雙方的連絡資料,
還問我有沒有受傷, 我說有撞傷, 警察一直叮嚀說, 要去看醫生呀!!
然後警察就走了, 此時撞我那人他們已經來了3,4台小黃來助陣了
我一個人勢單力薄, 乙方開始要我賠他車子損害(保險桿,大燈,霧燈)
然後他也賠我機車的損傷, 簡單說就是互賠對方的損失就對了
然後一直說去鑑定我會賠更多, 當時我態度也很硬
我認為他故意撞我, 他錯的應該比我多, 我也不想這樣就賠他
他還一度拿出球棒要來打人, 他人身材跟髮型跟戎祥很像
雖然我也183cm,可是老實說還是有點怕這個人,因為太胖了..
且我沒任何武器, 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 沒經驗
總之乙方一直出言不遜, 三字經啥的全罵出來
還佯言說: 如果我要去鑑定的話, 他也不用鑑了, 現在當場就要把我撞成重傷
當時我人真的走不掉, 加上旁邊有好幾個他們一夥兒的司機一直跟我說
我去鑑定沾不上好處的, 不如就照他說的互賠之類的話
最後我也不知為何, 我就心不乾情不願的就這樣妥協了
(事後請教警察,他說當時你就報警呀,怕他們幹嘛,
 不知為何當時那種情況我已經沒法好好去思考了)
然後他的車子就那三樣東西要花8500, 我的才3千多
就變成我們達成和解, 還寫和解書
當天事後我就去醫院看病, 開診斷書,
並且到乙方撞我的人的保險公司報備, 且詢問該如何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還當場打電話給乙方知會他, 乙方仍舊出言不遜,
對著保險員說: 已經和解了他還要申請什麼理賠, 你叫他給我申請看看!!
連保險員都嚇一跳, 問我他為什麼那麼氣,
保險員有看我的和解書說上面沒有提到 理賠內容含強制險部份,
所以我就是可以申請賠醫藥費, 保險員還說才幾百塊錢, 不要跟自己的生命安全過不去
我當然不理會他, 我堅持我就是要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當然也無法拒絕

雖然這樣的情況已經造成了
但是我還是想請教懂的人能給我一點意見
如果當時情況再重來一次的話, 我應該怎樣處理較好呢?
首先, 我想應該在當時他們半強迫要我和解時, 我就應該報警才對
然後我想問的是, 我這樣逆向, 跟他蓄意衝撞我的情況
如果去鑑定的話, 肇事責任的主因比較有可能會歸於誰呢?
(好像鑑定書上只會寫主因是誰, 次因是誰, 是嗎? 我事後問交通警察的)
假設主因是乙方的話, 那我是不是就可以要求他賠償我機車損害與人身傷害
加上精神賠償可以嗎 ?
鑑定費3000元是否也可請他付呢?
若對方不賠, 我是不是應該可以去法院告他呢?如此是不是就很麻煩?
因為我只是一個窮學生, 所以很多小錢我都沒法不省..

希望懂的人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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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bingoweb v250-9.NTCU.net 發表JJ :我是覺得你拿石頭丟他你就已經不對了                          06/06/26
→ JJ :對方的處理方式也很流氓                                      06/06/26
→ JJ :所以大家都有錯.不過文中說到對方                             06/06/26
→ JJ :故意撞你,我想應該要堅持報警處理                             06/06/26
→ JJ :不要私下和解^^                                              06/06/26
→ terminator :車子前面置物箱拿了一顆小石頭??儼然是先放起來預備    06/06/26
→ terminator :的....囧rz                                          06/06/26
→ billyjmj :我覺得是你沒事找砸...-_-                              06/06/26
→ bingoweb :石頭其實是我在海邊覺得漂亮撿來放的,已經放3,4年了      06/06/26
→ bingoweb :但是難道他倒車快撞到我,我按了很多聲喇叭,              06/06/26
→ bingoweb :他還繼續故意倒車就是對的嗎?當時,路上都沒啥車跟人      06/06/26
→ bingoweb :我認為他們小黃就是仗著附近都是他們的車隊,             06/06/26
→ bingoweb :才會這麼囂張,我就是看不慣計程車這種行為,不管台北      06/06/26
→ bingoweb :新竹都一樣,即使我爸小黃駕駛,但我仍舊不恥很多小黃      06/06/26
→ bingoweb :的行徑!                                               06/06/26
→ lovebean :要砸你就要有跑的掉的準備 說難聽一點 活該              06/06/27
→ lovebean :我之前也在路上跟人家吵架 還打起來 叫警察來也是沒      06/06/27
→ lovebean :用 身邊的人都說我活該 讓一下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06/06/27
→ lovebean :何必多找事情呢 要是他有槍直接把你斃了 又何苦呢        06/06/27
→ lovebean :我之前也是很衝動的人 看到人家不對我馬上就開罵         06/06/27
→ lovebean :現在已經學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給您參考參考             06/06/27
→ biblokept :首先你沒辦法取證他是蓄意撞你                         06/06/27
→ biblokept :再來民事方面你們簽了和解書 精神賠償大體上不用想了    06/06/27
→ biblokept :只剩下告他傷害附帶民事 結果大概可想知是庭外和解      06/06/27
→ biblokept :但是訴訟費一庭就要幾萬 怎麼算都吃虧                  06/06/27
→ biblokept :我建議你事情就這樣了結 花幾千塊學一個經驗            06/06/27
→ biblokept :畢竟你太衝動沒有好好想想 要狠也狠不過人家            06/06/27
→ biblokept :你今天沒被打的半死算你好運氣                         06/06/27
→ biblokept :我以前同學被計程車司機羞辱 馬上默默背車牌            06/06/27
→ biblokept :半夜提個汽油桶用香煙做延時器把人家車子燒了           06/06/27
→ photoman :有些內容換個板討論比較好。                            06/06/27
→ bingoweb :想請問,訴訟費是付給誰呢?之前去警局領交通事故證明      06/06/27
→ bingoweb :書時,警察跟我說,如果去法院告,他說也不用起律師啥的     06/06/27
→ bingoweb :方面我是不太懂啦,所以為告人都要請律師,他說不用,       06/06/27
→ bingoweb :不知正常的程序是怎樣,然後需付費的地方是哪呢?          06/06/27
→ bingoweb :呵,用香咽做計時器哦,我是想過用香啦...just kidding     06/06/27
→ bingoweb :謝謝lovebean指教,我會謹記在心的:)                     06/06/27
→ Afeng :香菸可以點的燃嗎?                                        06/06/27
→ lovebean :我也在想香菸會不會因為油氣太濃 燒到自己XD             06/06/28
→ biblokept :抱歉我搞錯了 如果你單要告過失傷害的話                06/06/28
→ biblokept :是可以不用請律師及付交裁判費給法庭的                 06/06/28
→ biblokept :可自己準備訴狀和甲種驗傷單到地檢署提出               06/06/28
→ biblokept :或到有你當時車禍筆錄的分局辦理                       06/06/28
→ biblokept :不過很費時費力 而且法官大概只會問你們可不可以和解    06/06/28
→ biblokept :另外我舉了我同學的例子不是很恰當                     06/06/28
→ biblokept :原po或版主可以把它修掉...抱歉                        06/06/28
→ lovebean :應該可以直接告傷害吧 是蓄意的不算過失                 0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