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BHH (小小新手)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轉錄] 棍子打人頭部以殺人未遂起訴?
時間: Fri Jun 9 14:06:08 2006
※ 引述《woodjason (Liv in Leningrad)》之銘言:
43..
> 以下是一般車友們常見的問題
> 怎可停車在路中
>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45925&ctNode=96
關於這點..有點小疑問
假如在路旁的停車..例如百貨公司那種擁擠人潮的停車格
自己的車子停在停車格內 出來後發現後面一台車硬插入自己與隔壁車之間的空隙中
附近又沒有別的空位可以把這台車移去放
亂移阻礙了交通又可能像上述網址裡的例子一樣惹出問題
難道就只能移到旁邊 自己車牽出來 然後「還要把那台車移進去」!?
遇到這種狀況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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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djason 推:我們既非立法者亦非執法者 聰明的你會選擇什麼^^? 0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