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blokept (斑鳩)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和解之後對方保險公司會不會叫我賠償?
時間: Tue May 23 10:29:12 2006
兩天前在松仁路上前面的轎車加速後又緊急煞車
我反應不及就煞不住撞上去了
速度沒有很快 他後保桿凹個洞連一片車燈碰掉
我的GTR前面破個大洞 牽去給人家估大概要修個9000塊
我倒車的時候頭有撞到地上 不過有戴全罩沒事 腳卻腫的像饅頭一樣大
他的車是租來的 開車的人是剛來台上班的華僑
他很有誠意說一切由他負責
後來做完筆錄
他說他的保險公司會負責我的車体修理費 醫療費才一點點我自己有保險
就分手了
回家以後越想越不對
因為他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的結果大概是等一個月判決出來
想的出來大概會判我後車未保持距離追撞
他車子的保險公司會要我出修理費
賠我大概是不可能 因為這不是外國的保險
就想說這幾天請他出來兩個人簽和解書
至少兩個人各修各的 不然我實在負擔不起
我想問的是
如果我們兩個簽了和解書
他的保險公司還可以跟我求償嗎?
文筆不好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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