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ppi (最愛Bon Jovi!!!)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代po..車禍問題
時間: Sat May  6 00:06:34 2006

以下都是代po..

那天是3/18星期六

我騎車經由士林文林路(士林站往劍潭站方向騎)

大家都知道星期六的士林夜市人很多

人都走到了車道上   可說是非常危險

那時候我前面只有一台計程車

他開的離中間的線很近

就是說計乘車的右側剛好有一個小車縫可以讓摩扥車過去

於是我就由那個小車縫騎過去

速度不算快   (不清楚準確的表速)

但是在我騎到剛好在計程車的右側的時候

發現有點擠

就是我往右邊一點就會撞到旁邊走在車道上的路人

往左邊一點就會擦到計程車

計程車前面沒有車   他開很慢

於是我就加了一點速往前騎   想要趕快擺脫擁擠的車陣

好死不死後視鏡就擦到走在車道上的路人了

我就趕快按煞車     因為煞車吃太緊了

整台車子往左倒滑出去大概約那位被撞到的路人2-3公尺外

車子倒在車道中間    車禍地點差不多就在

士林夜市的肯德基旁邊加油站的那邊

(士林往劍潭的方向的車道)

而我就倒在車子和被擦到的路人中間距離

我只有手擦傷還有頭有點暈   我立刻起來把車扶到旁邊以免妨礙交通

我走過去問那位女生有沒有怎樣

她說她腳很痛(手大概指著腳踝那邊)

於是我就留下我的電話給她   我就走了

沒有叫警察

她剛剛(3/22星期三)打電話來說

她有去做檢查   說好像是腳底有骨折之類的

然後問我有沒有駕照(我才高三  不過我有駕照)

她說她希望我能支付她做檢查還有到之後的醫療費用

我問大概多少    她說5000塊以內

.....................................

我回家想想之後發現

她是不是也有不對  走在車道上面

雖然說去士林夜市的人都會這樣做

但是總不能說大家都走在車道上

就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

當然我撞到她我也有不對

只是我還是想不透我為什麼要支付它全部的診療費用

並不是說車撞人   車就一定是錯的

大家都走在車道上    也不能被視為理所當然

我想請問版友   我這個狀況該如何解決

我該如何跟她說     她也有錯

希望醫療費用不是"全額"由我支付

能夠兩人平均分擔

畢竟我還沒有經濟能力...

我能付的實在不多

而且我問過她是不是因為妳覺得你是學生所以負擔不起醫藥費

然後只是要醫藥費而沒有要求償別的

她說對啊   他只想要醫藥費

我就問他你有沒有學生醫療保險

她說有!

我就跟她說那你可以用學生醫療保險去付醫藥費啊

我再包個紅包給妳(本來要包兩千多塊)   這樣就結啦

結果她說我不能因為它有學保就不賠她

可是這又跟他當初說的話有出入了

他希望我賠全部費用的3/5

可是今天他有錯我有錯  誰錯比較多

並不是3/5  2/5   算的出來的吧

而且他也沒有證據說是我撞到她的啊

我只是後照鏡擦到她    跌倒腳想骨折也很難吧

而且人走在我右邊   輪胎根本壓不到腳

她說她有看病的收據    可是這收據能代表什麼

上面有寫說   是我的錯嗎???

如果我要擺爛也可以

但是那女的說:撞到就是要賠錢

我有誠意要賠    但是她沒誠意要談

就是要我賠3/5   可是這樣根本就是

拿了學校的保險費去付醫療費   有可以跟我拿賠償金

今天她應該覺得沒證據對她不利   而不是強硬的叫我賠吧

我有問過保險業務員   我把大概情況跟他說

業務員跟我說"他完全沒證據說是我的錯   所以你根本不用賠"

煩死了...跟她講電話講到一半   講到不和她意就開始歇斯底里

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談   她還說如果我不賠或是不賠3/5他就要叫他們教官出來

其實教官出來也不能對我怎樣     因為沒證據

只是事情會鬧大    降會變麻煩

而且他一定要我等她一個月後拆石膏   才要跟我說到底有多少錢

萬一他沒復原   要我賠很多   我當然賠不起啊

請問各位網友我該怎麼辦???   謝謝各位看完!

..................................

後記...(他拆完石膏)

前幾天5/4我們學校教官知道了

因為她跟她們教官說   他們教官轉告了我這件事情

希望我跟她聯絡

他之前有打給我一次   可是我沒接到

我也懶的回她    開口閉口就是要錢

如果她今天不先走在車道上

那會有這種事啊

我守規矩   偏偏帶賽遇到這種人

她也覺得他很雖   但是她都不想想自己有沒有先錯

而且她說她不叫警察是給我方便

說什麼我不能因為沒警察就想賴掉

我跟她說"你自己要損失  自己的權益"

我有要賠她  只是價錢談不攏

那天我們教官說  現在她的錢大概花了6.7千

跟原本說不會超過5千出入很大

而且之前她跟我說訂一天連絡

因為之後都會很忙

結果她說"你打給我"

我說為啥啊?

她說"因為是你錯啊"

我那天跟她說   就已經講掉我300塊了

請問版友我現在應該怎麼辦

如果她堅持要我陪3/5  我會賠她原本說好的5千的3/5  3千塊

因為當初是說5千以內

如果她又開始歇斯底里說一定要我賠6.7千的 3/5

那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法律途徑...我高三剩兩個月要考大學了

不想搞的一堆事情

哀~~~~

今天有個人走在車道上  不是故意擦到她

難道是車子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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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coppi 218-163-128-241.dynamic.hinet.net 發表momokokuo :沒叫警察沒證據 更何況他錯比較大 還一直要錢 ...       06/05/06
→ digiko :這讓我想到我之前也發生類似的事情                        06/05/06
→ digiko :也是後視鏡打到走在車道上的行人 一打到龍頭整個歪掉       06/05/06
→ digiko :差點轉去撞旁邊的小黃  不過我沒有苦主那麼好心            06/05/06
→ digiko :自己走到馬路上還併排的  被碰到能怪誰~"~                 06/05/06
→ momokokuo :我覺得他教官出面又怎樣 沒證據你跟她耍白爛他也沒輒    06/05/06
→ Lubisz :大學考試比較重要   加油!                               06/05/06
→ doomcat :照PO文 機車算是鑽車縫 這點不知到 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06/05/06
→ TK :基本上還是依過失傷害處斷..畢竟有因果關係                    06/05/06
→ TK :雖然當場沒有報警備案 但傷害事實是可以追訴的                 06/05/06
→ TK :賠3/5 算是很合理了...                                       06/05/06
→ daywalker :路權 ?                                               06/05/06
→ daywalker :學生保險,機車強制險 ?                                06/05/06
→ sevendays :以後發生事故一定要當場報警...不然以後很難橋          06/05/07
→ sevendays :當場做筆錄..把責任弄清楚...省得日後提心吊膽          06/05/07
→ sevendays :我以前也這樣..被對方抄車牌留電話..他說有事再打給     06/05/07
→ sevendays :我..我那一個星期都沒睡好                             06/05/07
→ TK :發給你好人卡...                                             06/05/07
→ LemoNsoDA :最後兩句 一般人沒有人會想故意撞人吧? 我覺得是請教    06/05/07
→ LemoNsoDA :官 約兩邊出來談(甚至需要很多次) 就算人家沒證據       06/05/07
→ LemoNsoDA :擺爛真的不是好辦法...                                06/05/07
→ momokokuo :也也不是故意百濫 我是覺得 如果他想要吃定你 那根本    06/05/07
→ momokokuo :就不要理他                                           06/05/07
→ ksas :人家走在馬路上不對你也不能撞他阿                          06/05/08
→ ksas :所以賠3/5合理啦,                                          06/05/08
→ ksas :不要鬧太大,雖然沒找警察,告個逃逸也是麻煩                  0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