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b46739 (sleepy沒睡醒)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倒楣?
時間: Sun Apr 16 14:52:36 2006
※ 引述《Showa (Showa Sus)》之銘言:
> 上禮拜與同學出遊從宜蘭出發行經台七甲線到台中武陵......
> 回程時被一部MARCH吃對向(丈量倒車痕離邊線只有30CM)撞倒
> (後方隨行友人馬上趕到並趕緊電話通知後方車友前方出事)
> 同時對方下車看一看不到10秒就開車跑了我們趕緊通報警方
> 並請警察前來處理 一方面請隨行友人去追她(不久無功而返) 正當我們到達當地派出所
> 製作報案筆錄時
> 警察說對方也把車開進松鶴派出所 於是警察請對方來到我們這邊派出所
> 結果製作筆錄時 對方竟然反告同行的同學恐嚇?所以他才跑掉?!
> 感覺有位員警偏袒那個裝可憐的醜女,原本還不畫事故現場草圖
> (我跟警員講明了不畫草圖我就不蓋手印 他才幫我畫了現場圖)
> 之後又來了一個奇怪的員警又在那邊咬耳朵(感覺是來關說的~)
> 對方一點誠意都沒有也不想和解~要走還說法院見...彷彿吃定了我們是學生
> 我手邊只有驗傷單跟報案三聯單(怕員警吃案)
> 1.我要去哪邊且如何對她提告呢?(肇事逃逸 傷害 民事求償)
A.對方有到警局處理..基本上就不構成肇事逃逸..
B.至於傷害罪..當事人必須去醫院就診..請開立診斷證明書..(能否提出傷害罪這我
不清楚..一般車險出險好像很少遇到提出傷害罪的..因為必須要和解無效才會有機會)
C.民事求償則是車輛修理費用&醫療費用(+慰問金)..
修理機車以前請知會對方(手機記下聯絡時間)..若對方不理會請機車行開立收據!!
所有的醫療就診收據請都妥善保管並影印留存!!
> 2.如果要告的話可以在宜蘭這邊告嗎(那邊屬台中縣境)
告不告這比較非我處理範圍..請板友回應!!
> 3.我只有一部車代步 總不能叫我告贏她才叫他幫我修車吧?!
可以先修車..做法我上面有提到!!
> 4.請車友幫我想想該怎做吧?
PS.以上..僅供參考!!
其實不管怎樣雙方依定是要有和解的過程..就算和解失敗..
也必須透過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的和解程序..要直接去法院告比較困難!!
至於對方說你們恐嚇她..聽聽就好!!請記住一點..不管今天你們立場多麼正確..
態度都要盡量低調..越強勢只會讓法官越不爽..就算對方逆向必須負100%肇責..
也不用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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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b46739 從 211-74-84-173.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
→ simon074 推:問題出在對方都嗆明法院見了吧 真不講裡 06/04/16
→ buick 推:告就告.不用怕...有法律問題可以請教學校教官 06/04/17
→ latter 推:推態度要低調..... 0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