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出車禍被撞,人車沒事,但對方的態度真是xxx
作者: boyauc (發不動)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請益]出車禍被撞,人車沒事,但對方的態度真是xxx
時間: Tue Apr 11 01:13:58 2006
前文刪~~
謝謝各位車友的大力支持, 在說明我的處理方法之前,我先舉兩個週遭朋友的例子,
個案一:
大約在四年前吧! 同學的弟弟開車在沒有號誌燈的小巷弄路口被機車撞到, 據他的說法是
他車子已停止, 機車騎士煞不住撞上他車子的右前葉子版與保桿附近, 他的車子輕微掉漆
而撞他的機車車殼破損, 人從車上摔下來, 輕微擦傷與淤血, 當時對方可能心虛說沒事人
就走了, 我同學的弟弟也離開, 那時候還沒有照相手機, 沒有拍照, 殊不知幾天後接到警
察通知有人告他肇事逃逸, 最後還鬧上法庭, 而那位法官對開車的年輕人有偏見, 認為是
我同學的弟弟撞人, 由於沒有報案, 沒任何證據, 百口莫辯, 搞了一個多月, 不僅留下了
汙點, 還要賠對方數萬元的金額,
個案二:
去年我同事在小巷弄迎面撞上一台吃對向小貨卡, 左膝蓋,小腿嚴重的挫傷,骨膜發炎, 當
時是我幫他處理報警備案送醫等事宜, 之後我同事光請假養傷就請了三個星期, 而之後到
調解委員會談賠償的事宜也搞了2-3個星期才落幕,
而那天我發生的事故跟我所提到的這兩個例子相較可說是小case, 基本上我也是想說既然
沒啥事, 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畢竟報案後陸續的處理程序是很麻煩的, 而且就算要對
方賠, 我還真不知道要他賠啥! 只是對方的態度真的讓人不敢恭維, 所以我的感想是, 為
了這種人搞到上警局, 不值得, 沒有必要把自己的時間浪費在這種人身上, 如果真的氣不
過要報警, 就當場打110吧! 不然離開了現場, 地上又沒標線, 只憑幾張照片要再還原當
時的情況不容易, 到時只會雙方各執一詞, 越搞越僵, 如果想來陰的, 那就偷偷記下他的
車牌, 跟他說沒事讓他先走, 這樣就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了, 不過這招太賤了, 不建議,
但可學起來, 以免被別人婊到,
PS:車友說要告他肇事逃逸, 這不太可能, 因為, 如果他逃了, 我怎麼會拍到他的車, 另外
我再拍照的同時, 他也在拍啊! 告了就破功了!
最後還是謝謝各位的支持, 看完各位的推文, 心情好多了, 希望大家騎車平安!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boyauc 從 59-104-46-217.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
→ EIJI 推:車禍..兩人都說沒事走掉..然後先告先贏嗎?? 06/04/11
→ EIJI 推:這社會...到底是怎樣?? 06/04/11
→ pcmich 推:判定是靠證據,沒有足夠的證據就下判,法官瀆職 06/04/11
→ boyauc 推:我同學的弟弟個性太衝跟法官頂嘴,原告裝可憐的演技打 06/04/11
→ boyauc 推:動了法官,造成這樣的結果,上法院還是乖點,不要耍個性 06/04/11
→ pcmich 推:唉~法官也是人,您說的有道理,不想留污點,只能上訴了~ 06/04/11
→ stank 推:可以問問法官車子要怎麼樣用右前方葉子板去撞人 06/04/12
→ stank 推:判決是要靠證據的,不是法官說誰對就誰對 06/04/12
→ boyauc 推:個案一確實有些疑點而且事隔久遠,PO出來是想讓車友多 06/04/13
→ boyauc 推:知道些案例,以免吃虧 0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