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Boy (      [L7Y-886]     )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差一點騎車撞死兩個人
時間: Thu Mar 16 09:25:31 2006


我是很想知道 如果沒超速 撞到闖紅燈的人

而且他是突然闖出來(來不及反應)

這樣子有責任嗎? 也不算應注意而未注意吧

反應時間不等於0應該是屬於人類天生的 有注意而來不及煞車這樣有錯嗎?

例如說 我時速40km/h 他在我1公尺前突然從一台車後面跑出來

反應時間0.1秒計算 在我反應過來的時候 早就已經撞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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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CrBoy 140.116.246.205 發表way0703 :問題在於難以判定你是否"沒有超速"....                   06/03/16
→ mumukon :有一個案例是一個人忽然從分隔島跳出來被撞               06/03/16
→ mumukon :根據信賴保護原則  法官相信當事者券時沒想到有人衝       06/03/16
→ mumukon :出來,所以判沒罪 感覺您說的跟這有點像                  06/03/16
→ STARSHIP :2樓+1.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06/03/16
→ heavenroad :我朋友遇到過..應注意而未注意一張外加扣1點還2點..    0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