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gia (ek)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我出車禍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時間: Fri Jan 6 21:08:51 2006
※ 引述《RLO (absolute freedom)》之銘言:
> > 我3.3公尺 他1公尺多
> 輪胎煞車痕有 3.3 公尺的話.... 你跟我說時速 60
> 要是我是檢察官,我一定說你在騙笑
可是警察量出來就這樣
我自己到現場看過也差不多
(我要去醫院時都會經過案發地點 心中有莫名的恐懼阿)
3.3公尺的煞車痕跡就撞上啦
我的B02+BT39平常想磨出煞車痕都磨不出來(是我後輪煞車爛 還是輪胎好?)
還有我到現場看過 我所處的中間車道和最內車快車道都沒有寫"禁行機車"
問過保險公司的人員 他們說這樣子的話我的小奔騰就可以在上面行駛
而沒有不遵守車道這一項錯誤
請問他說的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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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LO 推:如果該路段沒有機車專用道的話,則條件可成立 0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