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tc (機車騎士)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我出車禍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時間: Fri Jan  6 00:36:48 2006

雙方要換任何東西都須經過對方同意

如果他私自先把門換過

再把帳單丟給你 你可以不認帳

反倒是你先修 他也可以不認帳

如果最後他擺明要吃你 就上鄉鎮調解委員會吧


如果他是在工作 他一定不願意去

因為他要去調解委員會還要向公司請假

請假=扣錢 所以他一定"極端"的不願意

當然鄉鎮調解委員會 是在情與理都無法溝通的情況下

才搬出絕招



之前我撞破汽車的下巴

本來料錢+工錢+烤漆差不多$3000~5000


當初對方還不願意到我熟識的車廠(撞壞的人有權決定去哪修)

硬是要坑我$15000

最後說了"鄉鎮調解委員會"這幾個字

對方馬上縮回去 還乖乖的跟我去熟識的車廠


事故的結尾 我交了$5500的學費

雖然很不爽 但比$15000好多了


反正雙方的賠償價錢 要合理 且雙方都能接受

不合理 就殺去鄉鎮調解委員會吧

反正學生有的是時間(雖然這麼說 但事情沒處理完內心還是很煎熬)

在工作的人就是要跟老闆請假+扣錢



P..S鄉鎮調解委員會沒有區域之分

   譬如你今天在台北市內湖區發生車禍

       你可以在台北市中正區 或是其他區調解

       或是那個MARCH車主方便的區調解



※ 引述《RLO (absolute freedom)》之銘言:
> ※ 引述《ergia (ek)》之銘言:
> > 現在對方的小MARCH牽去車廠
> > 經由剛剛與對方的聯絡結果
> > 我本以為板烤就可以了事
> > 現在對方要將車門整片換過
> >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保有我的權益
> 不要荒
> 我先問一下你向"警察"所作的筆錄方面的一些事
> 1. 你所呈報的時速
> 2. 對方所呈報的時速
> 3. 有無煞車痕   (你/對方)
> 4. 警方有無拍攝現場照片
> 5. 當你看到對方跨越停止線vs 你開始煞車到停止。距離大約多遠
> 6. 你有沒有按喇叭警示對方?
> 基本上你朋友說的算是正確的
> 但是必須建立在雙方皆無超速為前提
> 在我親身體驗的經驗內
> 支線車必須禮讓幹道車
> 而且對方是在 "直閃紅色警示燈號" 的路口跨越停止線
> 也就是說他必須禮讓 "直閃黃色警示燈號" 的車道
> 而且他 "沒有煞車痕"  (剛從巷口起步不可能有)
> 也就是算他瞎了眼沒看到你
> 基本判定我先大膽預估在   7/3 分帳好了
> 所以目前對方是壞了一片門的板金而換了一整片門了是吧?
> 不要怕.....   我換過一片 9000的機車斜板。這真的是見怪不怪了
> 要互婊大家就一起來。
> 龍頭爆了....換!
> 車架變型了....換!
> 前輪因為煞車過猛磨壞了...換!
> 碟盤吃溝了.... 換!
> 卡鉗刮花了.... 換!
> 煞車過猛排氣管裂了....換!
> 所以這樣算一算的話...........hmmm..........  你的車頭大約跟一台天鵝一樣貴就好
> 7/3 分帳也是你的贏面大了一些
> 6/4 的話還是你贏
> 5/5 大概就是各自修車就好
> 請先跟你的保險公司報出險  (你不可能沒有機車強制險)
> 請將對方的保險公司報給他們知道
> 再將車行咕價單列出....  印一份給對方保險公司
> 讓他們知道你 撞,的,多,嚴,重
> 先讓雙方的保險公司去僑
> 如果對方不服保險公司判決他自己會去伸請調解委員會
> 而且在這個案件內你的輸面並不大
> 如果對方真的有辦法告的動你....   那也沒關係
> 機車強制險可 cover 在20萬內的損失
> 一台march 的車門要 20萬?  呵呵..............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motc 61-62-185-137-adsl-kao.dynamic.so-net.net.tw 發表salvor :大大~~上次我去申請條解,結果是要在他戶籍所在地的         06/01/06
→ salvor :區公所調解                                              06/01/06
→ motc :怪了 我之前問鄉公所的人 說是在哪都可以@@"                 06/01/06
→ motc :看下面的文章我了解了                                                  06/01/06
  Modify: 06/01/06  8: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