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r (小三)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問題]開單問題 
時間: Fri Nov 18 14:22:11 2005


就是阿  本人上個禮拜被開了一張不依號誌行駛

也就是我跨越雙黃線啦  但是今天下午發現

躲在原地開單的是一位替代役男

另外  在學校也常發現有替代役男在開停紅線上機車的單

可是旁邊完全沒有警察

小弟想請問大家一下

替代役男有替警察執行勤務的權力嗎  還是其實可以

小弟我違規沒話說  不過實在是很好奇

謝謝啦!!!

(若他沒權力開單或照相  我跑去拍他偷拍的樣子可以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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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thor: loser 從 203-70-93-117.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
→ loser 推:罰單已繳清.我的意思是指告訴請察機關請他們不要這          05/11/18
→ loser 推:樣做  可以嗎 ?                                           05/11/18
→ loser 推:還是說他的身分就相當於一位警察!?                         05/11/18
→ liaommx 推:我自己是認為替代役=警察..只是不能配槍而已..            05/11/18
→ loser 推:剛剛看了替代役服勤管理要點  所指的行政工作 有包          05/11/18
→ loser 推:括躲起來照相偷拍 ??                                      05/11/18
→ woi 推:有交通助理工作~有興趣參照請#381篇吧                      05/11/18
→ krishna 推:有興趣可以研究內政部替代役警察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05/11/18
→ krishna 推:替代役可以配備警械(並沒有說一定不能配槍哦)             05/11/18
→ comanche 推:一般配備給替代役的警械 就只是木質警棍和盾牌吧         05/11/19
→ comanche 推:除了以前的限期服役警察役之外 正常情況都是不給警槍     05/11/19
→ krishna 推:警察役役男使用警械管理辦法中規定是以警棍為主 但有      05/11/20
→ krishna 推:使用其                                                 05/11/20
→ krishna 推:他必要者 得逕行配發使用 所以法規是有保留彈性的         0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