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y (打不溜ㄟ歪)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路邊停車二十塊的單子如果過期的話...?
時間: Tue Nov 15 23:12:54 2005
※ 引述《simen (玩火的小孩)》之銘言:
> 如題,如果過期的話是不是真的得像傳聞中要繳六百塊啊?
>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又該到哪繳呢?
> 是不是就不能在便利商店繳了?
> 在此先感謝各位大大囉~~
停車費忘了繳
那停車單就不能繳了
之後會再寄催繳單
手續費30圓
所以一共是停車費20+手續費30=50
等寄到再去便利店繳即可
若催繳沒交才有正式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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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men 推:所以意思就是說不用繳到六百塊那麼多囉,還好還好 05/11/15
→ simen 推:感謝你們的回覆囉! 05/11/15
→ kb823 推:是嗎?…我交過三次…都變600咧… 05/11/16
→ kb823 推:不過好像有新法規 05/11/16
→ Way 推:呃 我上個月是這樣說Orz不然打單子上面的電話問問看 05/11/16
→ Luzi 推:催繳單的手續費是50i (才剛剛去繳...) 05/11/16
→ Luzi 推: 元 05/11/16
→ Gused 推:這是新法規....以前是沒有啥催繳的 05/11/16
→ krishna 推:以前要看縣市 有的縣市以前就有催繳了 05/11/16
→ linyakon 推:新法規,今年九月一號以後才適用的 0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