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rishna (牧)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一點小小的心得...
時間: Thu Nov 10 22:32:45 2005

       這種把車停在紅、黃線內被開單來申訴的案例
       我有看過一些啦
       申訴的結果不過的比較多
       不過也有警局回覆可以免罰的
       有找到一個解釋函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交通部 94.06.21. 交路字第0九四000六七九三號函
       主旨:貴府函詢車輛停放於禁止(臨時)停車線右側內之
             違規停車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94年5 月5 日府交管字第********號函。
         二、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 條第1 款規定,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
             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另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
             號誌設置規則」第168 條規定意旨,係於劃設有禁
             止停車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至倘
             停車地點屬既成公眾通行之道路,不論產權是否屬
             於私人,仍應適用上揭規定。本案宜請貴府本權責
             先行確認該停車地點是否屬道路範圍,方得援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交通部
             94.06.21. 交路字第0九四000六七九三號函)
       正本:新竹市政府
       副本:內政部警政署、公路總局

       剛剛有人問到停在人行道上的
       是一定可以開單的
       雖然他已經知道了
       不過我又想到另一個停在路面邊線外的問題
       所以我也順便找到了解釋函
       大家可以順便看一下

    交通部81.08.14. 交路(八一)字第0三0八二六號函
       將車輛停放在黃線或行人專用步道上可否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舉發乙案
           查「在機場出、入口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
       處所停車者,處汽車駕駛人一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四款定
       有明文,故本案違規停車之車輛應依上開規定舉發、處罰
       無庸置疑;至貴署來函及附件所稱:「公有收費停車場
       已繳費」乙節,既係公有收費停車場,即應由該停車場
       管理單位加強管理,派員或以其他方式誘導駕駛人依規定
       停車,俾免招致「既收費、又罰款」之非議。(交通部81
       .08.14. 交路(八一)字第0三0八二六號函)

    交通部路政司 94.08.23. 路臺營字第0九四0四0一二六七號函
       主旨:貴院函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疑義乙案,復請  查
             照。
       說明:
         一、復  貴院94年 8月 1日院信民大字第********號函。
         二、所詢「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3條之圖例疑義,經
             檢視該圖例,所繪路面邊線外側如非屬道路範圍,則道路用地範圍
             外之使用並無道路交通規則之適用,合先敘明。
         三、依前揭規則第 183條規定:「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
             邊緣之界線」,是以,路面邊線以外應非屬車道範圍。
         四、至若涉路肩之使用規定,在高速公路部分,於「高速公路交通管制
             規則」第 9條及第17條已有相關規定,請參考。
         五、在一般道路部分,目前尚無明確之使用規定。惟依「道路交通安全
             規則」第 124條規定:「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
             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是故,未劃設慢
             車道之道路,按一般車道配置原則,路面邊線以外範圍,應可供作
             慢車行駛之用。
         六、有關路面邊線以外之停車問題乙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7
             條及第98條規定:「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基此,路面邊線以外範圍,除另有特別規定外,尚非不得供作
             停車之用。(交通部路政司 94.08.23.  路臺營字第0九四0四0
             一二六七號函)
       正本:臺灣高等法院
       副本:

       其實在馬路上把車停在紅線內或路面邊線外的車很多
       也有些警察不會去開這種罰單(違規情形更嚴重的都開不完了)
       不過不代表這樣停是絕對不會被開單的
       所以以後大家停車時可以先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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