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nanafish (Edison機八還要耍低調)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一點小小的心得...
時間: Thu Nov 10 16:43:37 2005
我的車被拖釣場拖走 因為我去台東 寄放朋友那..
結果朋友回家那段期間被拖吊走...
前前後後擔擱了18天..
今天委託朋友去牽車..
朋友去牽車時發現車廂內東西都不見了..
趕忙打給我..
起先那邊的人不認帳 叫我朋友有是去報案..
於是我委託朋友去報案..
那時候實在是沒保握..
因為東西不見 但是也是我們空口白說而已..
所幸在朋友的幫忙下..
拖吊場雖然不願意承認東西不見,,
不過他們還是願意賠償 只要給他們函罰單給300意思ㄧ下..
那我們就不多堅持了
大家爽快就好..
在這邊我給大家個建議.
只要你被拖吊 不管有沒有辦法舉證..
只要有問題就盡量去爭取..
不要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不過話說回來 車停紅線以內..
為何會拖吊..
能向警方要求相片舉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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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ananafish 從 nat-118.ntt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