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YSTART (...)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很急~拜託幫我解答一下!!
時間: Fri Oct 21 16:07:32 2005

今天我弟開車闖紅燈撞到一名孕婦跟小孩子

我阿姨說東森新聞有報 可是因為拜託市議員幫忙

所以沒有報出姓名跟臉~

我只知道大概的經過是

對方是綠燈剛亮 我弟開車闖紅燈衝出去就撞上去

那名小孩子三歲 情況不太樂觀 (我不知道是重傷or瀕臨死亡)

那名孕婦現在是大腿骨斷裂



想請問大家 現在我弟可能面臨到的問題 首先

交通方面的責任 由於是闖紅燈應該是負全部責任吧!

再來的是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 這裡我就不太了解了

假如對方有人傷亡 除了民事責任之外 刑事責任還有哪些地方有可能被告

是依過失致死或傷人被起訴嗎?

這個地方是不是跟對方和解就可以不用被告了?

民事責任我想最少要賠個100~200萬沒辦法解決吧

主要是刑事方面 這次是不是一定要坐牢了?



PS:我現在心裡很亂 如有違反版規 體諒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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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JAYSTART 59-114-50-161.dynamic.hinet.net 發表daijirokato :闖紅燈 真該死 我最討厭這種人了                     05/10/21
→ dcshoecousa :早知如此、何必闖紅燈呢?                           05/10/21
→ jazo585 :阿…2上面有螞蟻…                                      05/10/21
→ alen :建議你真的急就直接去花點錢請教律師比較快...               05/10/21
→ bananafish :請體諒家屬心情 不要再用情緒性字眼了  不過布可能賠   05/10/21
→ bananafish :這麼少                                              05/10/21
→ bananafish :部一定會被關  但是代價很高 1-200不可能擺平          05/10/21
→ forget :唉http://tw.news.yahoo.com/051021/195/2fx74.html        05/10/21
→ starry :這個時候那兩位傷者的事比較要緊                          05/10/21
→ starry :你弟的事 就要看那兩位的後續發展                         05/10/21
→ daijirokato :體諒?那被撞的人誰體諒?不對就是不對,沒有藉口!       05/10/21
→ rex5213 :不對的是原po弟,不是原po吧…要呸也呸原po弟比較好       05/10/22
→ TD :撞到人的又不是原PO...真無聊                                 05/10/22
→ mudlib :會找市議會幫忙壓事情怎麼不順便幫忙傷者呢...             05/10/22
→ mudlib :本末倒置嗎???自己的名譽比較重要就對了                   05/10/22
→ NEWSP :準備被關吧 過失殺人或是過失傷害 還要再賠個一千萬         05/10/23
→ NEWSP :真的太扯了 那天我剛好在斜對面                            05/10/23
→ NEWSP :不管怎樣 去關一關吧 這種教訓是一定要的                   0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