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ldish (幹!!怎麼那麼機掰呀)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我被開翹牌了.....
時間: Sat Oct  8 15:10:12 2005

※ 引述《juytgdbn (m.m)》之銘言:
> 唉....他說不便宜....我想應該就是3600吧
> 不過現在最讓我困擾的是...車子要去重驗嗎
> 我看單子上寫法規13條第一項.....還寫改裝活動牌子(責令改正)
> 這樣要去驗車嗎?....

先說,我自己當初也想裝,但我最後沒裝

以下..

我先聲明,我也覺得翹牌器很帥,那個角度...

但是,就像刀一樣

賣西瓜的小販拿來切西瓜

但歹徒卻拿來搶超商...

一個東西看使用者如何使用

如果今天每個人走在路上都帶一把西瓜刀...

你會怎麼想

我並沒有落井下石

但是我真的很高興

少一個人裝就多一份安全

如果哪一天你妹或你媽走在暗巷被搶皮包

被拖行幾十公尺,住院或...

就因為那台機車裝了翹牌器而監視器也拍不到...你作何感想

我並沒有說你會去搶劫或做壞事

但是如果你成天帶著一把刀,或一把槍,在街上亂晃

別人會怎麼看你

你如果看到別人成天帶著一把刀,或一把槍,在街上亂晃

你又會怎麼想

這種東西還是趕快拔掉吧

我想現在之後會在路口等紅燈時開始一台一台看

不然就是在有機車道的橋上一台一台攔



----------------------以下是我寄信後大隊長的回覆--------------------

親愛的張先生您好:

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信中指陳事項,謹就業務權責部分說明如下:

    為維護本市交通秩序與安全,本局對於未依規定領用、懸掛號牌等違規行為訂定專案
嚴格執法,針對策定之15項重點違規項目(其中亦包含違反「道路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
條第1項第1款,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
辨
認其牌照者),除每月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實施全國性「淨牌專案」工作,動員本局各分局
、保大、各交通分隊在本市各重要路口,採取同步實施攔檢稽查取締外,平時亦安排機動
巡邏勤務,不定時取締該等違規行為,以遏止少數投機駕駛人規避其交通違規。有關您反
映
事項,查本局94年1月1日至9月25日已取締「牌照安裝其他器具使不能辨認其牌照者」計
有144件,將持續要求所屬,嚴格取締相關違規行為,以確保交通安全。

    感謝您的來信及對本市交通之關懷,您對以上答復內容如尚有疑義請來電與承辦人員分隊長許峻耀聯絡(電話:23214666轉2319),當竭誠為您服務說明,謝謝您的來信,並祝

平安順心,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銘政 敬上

---------------------以上是大隊長回覆我的內容--------------------


完全一字一句未做任何改變

以上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childish 210-85-216-41.cm.dynamic.apol.com.tw 發表happymind :我在被攔下、臨檢的前一天拆掉,因為沒有土除~          05/10/08
→ happymind :警察記完大牌~還一直看我大牌~猛瞧~~因為我用鐵片~      05/10/08
→ happymind :把大牌往上移!!因此被關心~好險~那時沒裝活動翹牌~      05/10/08
→ happymind :會拆是因翹沒較好看及可能因"可活動"而被開~(汗汗汗)    0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