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meless (Nameless One)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請問一個繳罰金的問題
時間: Sun Sep 25 01:55:52 2005

前一陣子在館前路那邊沒有兩段轉被抓到
繳費期限是後天
當時條伯說到郵局劃撥(我應到案處所是高雄)
不過回來以後看那張單子背面是寫
違反第69至84條者請劃撥至「&^*!&^$&(!^@$(**!&$」........
可是正面他填寫的是違反48條

這是他寫錯了還是怎樣嗎
那我還是要劃撥到單子背面的那個帳號嗎?

第一次被開單很多東西搞不太清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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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Nameless 203-73-6-158.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krishna :因為第69~84條是行人和慢車的違規 是交通大隊管的         05/09/25
→ krishna :所以罰款是用劃撥的 而12~68條是歸監理所(站)管的         05/09/25
→ krishna :所以等電腦入案後 直接到郵局窗口繳就好了                0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