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rmas (縮缸魔人keep walking)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保了強制險又保意外險的話
時間: Sun Aug  7 04:00:31 2005

※ 引述《Hotem (順風遨遊)》之銘言:
>    一、
>    強制險有20萬以內的醫療費用可以申請
>    請問是不是全民健保付了以後  全民健保局再向強制險公司代為求償?
>    二、
>    那如果已投保了強制險 又再買個人意外險 而意外險有10萬以內的醫療費用可以申請
>    但因為它低於強制險20萬 以實支實付來說 是不是只有住院每日2000可另外拿之外
>    只要是對撞禍(非自摔)
>    個人意外險它的醫療險部分 因為和強制險重疊  所以這部分的保障只是浪費錢?
>    三、
>    又如果我今天保了強制險(含自摔的那種) 又再買個人意外險
>    那是不是 對撞加自摔的車禍都因為和強制險(及駕駛人傷害險)醫療險部分重疊
>    而又沒有它們(20萬)的額度高所以就浪費了?
>    還是超過20萬的部分 我可以用自己買的意外險中的10萬醫療險來實支實付
>    變得是說還是有多保障  只是不那麼容易會用得到就是了 (除非醫療費用高於20萬)?
>    希望有高人指點  謝謝

請問一下,這樣多保的不就沒意義了
像我之前出車禍(對方的錯,這星期會請他來調解),除了強制,我還有勞/學/意外ooxx保險
一定只能申請一份嗎?? 如果這樣的話,那繳那麼多保費有啥用呢??還是說可以跟醫院多
申請幾份收據,每個保險都給付,畢竟保了那麼多個,如果只能申請一份的話,那不是等於
保一個就好,這樣的話其他的都退掉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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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hermas 61-224-69-158.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