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沒人要打球 Q_Q)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被欄停時一定要給證件嗎?
時間: Thu Jul 14 21:53:42 2005
關於各種盤查的發動要件和允許程度,
可以翻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
更閒的人可以去書店找書,
該法的註釋專書已經有人寫了,
甚至警政署網站也有官方註釋喔!
不過這個立法其實在很多地方還是不夠嚴謹,
例如最常見的臨檢允許條件:分局長以上同意,
有浮濫的嫌疑(個人看法而已啦),
而且有爭議時如何當場救濟?證明?恐怕問題重重......
最後的那個救濟方式「例示」,還真的只是例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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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一提,最近很紅的那個「警察打人」,有興趣的人不妨看看警執法,
看看該警察的行為是否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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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和禮教都會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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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otoman 從 218-160-181-44.dynamic.hinet.net 發表
→ kentbu 推:警察超過法律賦予的權力 這才是問題點 05/07/14
→ woi 推:就法方面我覺得並無不妥,因為警察行政本就需較大之� 05/07/15
→ woi 推:裁量權,但重點是警察的素質,素質才是令人憂心的 05/07/15
→ photoman 推:我是覺得分局長以上同意我接受,不過最好補增出示規 05/07/15
→ photoman 推:定,把批准定制化並應出示書面,這樣有爭議時對雙方 05/07/15
→ photoman 推:都好。一拿出來,受檢對像就該乖乖封嘴了! 05/07/15
→ photoman 推:這是有鑑於零星警員「任意」攔阻的情況還是很多~_~ 05/07/15
→ woi 推:photoman兄..那這樣文件量實在是太大了.. 05/07/15
→ woi 推:每日勤務表的量大到你無法想像~有空來我帶你瞧瞧.. 05/07/15
→ photoman 推:很想看看 ^^ 那有沒有可能用定型化的,拿了就走? 05/07/15
→ kinta 推:如何教化上級乃至執行警員 體認任務的本意與正確觀念 05/07/16
→ kinta 推:到頭來會是場夢嗎? 會是場優良警員的噩夢嗎 ?? 05/07/16
→ kinta 推:我覺得執行單位上級若將任務目的化而非責任職責化 惡 0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