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nball (狒狒)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車禍後
時間: Thu Jun  9 11:36:44 2005

→ limitoka :當初事發沒找警察?                                    05/06/07
→ aroo :警察還備案...連車禍圖跟事發照片都有...我輸面較大          05/06/07
→ aroo :現在就是對方也不起訴就是要15萬和解                        05/06/07
→ aroo :而且還是第三者出面跟我們談...要給她們告也不告             05/06/07
→ aroo :事發一個多月了  你們要是對方早就起訴了吧?                 05/06/07
→ aroo :對方就是找第三者孕X面跟我們談要15萬跟她們和解             05/06/07

不管事情發生多久了
她們選擇不起訴的話就只有和解一途
和解的定義本來就是雙方都同意認為可以的條件
如果一方不同意 可以選擇起訴
法律神奇的地方就在於如果不起訴 就等於是和解
管你們有沒有談攏 不起訴我就當你們和解好了
法律就是這麼一個奇怪的東西阿

倒是錄音存證 留著等他起訴你時來反駁他
這樣就算他起訴你 你也不一定會輸
就這樣子吧

倒是黑道真的是防不勝防
這點要自己小心注意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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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inball 140.138.154.110 發表aroo :那位路人甲去打聽過了   祇是流氓而已...                    0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