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smsn (小紅馬溜溜車)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車禍後
時間: Tue Jun  7 21:53:26 2005


> → aroo :警察還備案...連車禍圖跟事發照片都有...我輸面較大          05/06/07
> → aroo :現在就是對方也不起訴就是要15萬和解                        05/06/07
> → aroo :而且還是第三者出面跟我們談...要給她們告也不告             05/06/07
> → aroo :事發一個多月了  你們要是對方早就起訴了吧?                 05/06/07
> → aroo :對方就是找第三者孕X面跟我們談要15萬跟她們和解             05/06/07

有一些可能對你有用的資訊

照你所描述的,你可能要負的責任有兩個
1. 刑事責任(傷害)
2. 民事責任

刑事的傷害告訴要在六個月內提出
民事則是兩年內

通常被害者會以傷害告訴來作為和解的籌碼
因為傷害罪關係到會不會留下前科
拖過了半年,你就只剩下民事責任了

至於你可能要負的賠償則有

1. 財產損害:車輛恢復原狀的費用

2. 身體損害:包括「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
             及「喪失或減少勞動力的損失」

3. 精神損害(前提是要先有身體損害):
   不需提出任何證明,對方只要提出金額,最後的金額由法官裁定

傷害罪未必會成立,事故責任應該也不需要由你全負
我想你需要做的是大約估計一下對方的損失
如果金額小於15萬,或是你需要負責的比例小於15萬
那就慢慢跟他耗,他要拖過兩年是他家的事
反之,就要考慮以15萬和解

我的文章也很冗長,感謝你看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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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jsmsn 61-216-66-24.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5/06/07 21:56:05 daywalker :要不要考慮在電話上加裝錄音設備,                      05/06/07
→ daywalker :依照您的說法,這構成恐嚇罪的嫌疑很大..                05/06/07
→ daywalker :受不了可以考慮報警                                   05/06/07
→ lovebean :先錄音..將來很有可能用的到                            05/06/08
→ aroo :謝謝...我的車還比她的嚴重..醫療那些有強制顯賠她           0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