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smsn (小紅馬溜溜車)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車禍後
時間: Tue Jun 7 21:53:26 2005
> → aroo 推:警察還備案...連車禍圖跟事發照片都有...我輸面較大 05/06/07
> → aroo 推:現在就是對方也不起訴就是要15萬和解 05/06/07
> → aroo 推:而且還是第三者出面跟我們談...要給她們告也不告 05/06/07
> → aroo 推:事發一個多月了 你們要是對方早就起訴了吧? 05/06/07
> → aroo 推:對方就是找第三者孕X面跟我們談要15萬跟她們和解 05/06/07
有一些可能對你有用的資訊
照你所描述的,你可能要負的責任有兩個
1. 刑事責任(傷害)
2. 民事責任
刑事的傷害告訴要在六個月內提出
民事則是兩年內
通常被害者會以傷害告訴來作為和解的籌碼
因為傷害罪關係到會不會留下前科
拖過了半年,你就只剩下民事責任了
至於你可能要負的賠償則有
1. 財產損害:車輛恢復原狀的費用
2. 身體損害:包括「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
及「喪失或減少勞動力的損失」
3. 精神損害(前提是要先有身體損害):
不需提出任何證明,對方只要提出金額,最後的金額由法官裁定
傷害罪未必會成立,事故責任應該也不需要由你全負
我想你需要做的是大約估計一下對方的損失
如果金額小於15萬,或是你需要負責的比例小於15萬
那就慢慢跟他耗,他要拖過兩年是他家的事
反之,就要考慮以15萬和解
我的文章也很冗長,感謝你看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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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jsmsn 從 61-216-66-24.dynamic.hinet.net 發表
╰╮ Modify: 05/06/07 21:56:05
→ daywalker 推:要不要考慮在電話上加裝錄音設備, 05/06/07
→ daywalker 推:依照您的說法,這構成恐嚇罪的嫌疑很大.. 05/06/07
→ daywalker 推:受不了可以考慮報警 05/06/07
→ lovebean 推:先錄音..將來很有可能用的到 05/06/08
→ aroo 推:謝謝...我的車還比她的嚴重..醫療那些有強制顯賠她 0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