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57562138 (TzER)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熱熱的罰單...
時間: Sun Jun  5 23:48:11 2005

※ 引述《viva0955 (▓新名片檔▓苗)》之銘言:
> 違規事實:未依號誌指示行駛
> 第48條第一項第二款
> 警察杯杯還好心的跟我說"看在你是學生,開這樣就好..."
> 其實是紅燈右轉= =
> 他本來似乎是要開闖紅燈的
> 警察杯杯說金額差三倍...
> 闖紅燈1800
> 他開這條600..
> 不過有疑問是
> 他有標明說應到案處所要在基隆市
> 可是我人在新竹被開的罰單
> 當時又沒帶行照駕照保險卡
> 請問我要繳錢要去新竹還是基隆繳?
> 騎車一年多...第一張罰單...Orz

紅燈右轉應該是1800吧 視同闖紅燈 罰很大的
他跟你說600? 還是他開的是違規左轉阿? 違規左轉就是未2段式左轉 600元
因為我第一張紅單就是這個

單子上有勾要去"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嗎?
我之前罰單都是郵局繳的就是了....
http://www.judge.taipei.gov.tw/service-2.htm
看看吧...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k57562138 59-104-8-244.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