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tc (機車騎士)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想請問各位大大
時間: Tue May 31 00:28:42 2005

之前發生車禍

因為理虧

又加上沒有處理車禍的經驗

所以被拐的一愣一愣的..對方還強押走我的學生證

那我想請問一下

他這樣夠成了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嗎

如果真的要告 告的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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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motc 61-62-186-73-adsl-kao.dynamic.so-net.net.tw 發表jackylai :跟教官或父母討論一下吧,這樣對你比較有幫助一點        05/05/31
→ CARTERLIN :問一下法律系的                                       05/05/31
→ lencelot1984 :當時有其他人在場嗎,可以證明你是非自願交出的       05/05/31
→ lencelot1984 :或是錄音,不然可能會有各執一詞的情況產生           05/05/31
→ lencelot1984 :把當時情況說詳細點,板上的先進們可能會有更多方法給 05/05/31
→ lencelot1984 :您參考                                            05/05/31
→ lencelot1984 :也要麻煩您說明您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拿回學生證嗎   05/05/31
→ lencelot1984 :或是讓對方受處罰.  對不起 我應該回文的自呸        05/05/31
→ doomcat :要是我 就報失就好拉@_@                                 05/06/01
→ motc :謝謝各位大大的解答 我問過老師了..................         05/06/01
→ motc :老師說 沒有第三者 你和對方空口說白話                      05/06/01
→ motc :如果真的要告 那就要看雙方的律師哪一個厲害.....            05/06/01
→ motc :就要砸大錢啊...就算告贏也沒啥用                           05/06/01
→ motc :因為學生證不是法定證件                                    05/06/01
→ motc :也問因為罪刑過輕判罰鍰或緩刑 所以已經打算放棄告他         0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