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olla (    愛)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不算車禍的意外
時間: Sat May 14 04:08:54 2005


      話說昨日黑色星期五,就遇到不太好的事

      晚上要從台中市回霧峰,行經大里中興路一段,在中興路和東南路交叉口停紅燈

      冷不防被後面騎車的騎士往後腦杓大力的巴一下XD,還轉頭對我罵髒話

      之後那位騎士迴轉往台中方向逃逸,我有追上去記了車牌也報案了

      我既沒剪他線也沒擦撞到也沒青他之類的舉動,就這樣莫名其妙被巴頭

      雖然人沒事,不過我想問的是,像這樣的舉動有無法條可以懲罰他?

      幸好不是被大鎖或是棍棒之類的打,甚至是西瓜刀武士刀

      不然我的小命就不保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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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kaolla 218-175-67-61.dynamic.hinet.net 發表ccharge :光頭王.....原來你在這裡阿!!                            05/05/14
→ ctcfs :換作是我被巴頭..死也要追到對方然後用大鎖回敬他           05/05/14
→ tsj47 :莫非純白的帽子也惹人嫌...@@                              05/05/16
→ kaolla :我這次是戴Ram2(囧)                                      05/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