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olla ( 愛)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不算車禍的意外
時間: Sat May 14 04:08:54 2005
話說昨日黑色星期五,就遇到不太好的事
晚上要從台中市回霧峰,行經大里中興路一段,在中興路和東南路交叉口停紅燈
冷不防被後面騎車的騎士往後腦杓大力的巴一下XD,還轉頭對我罵髒話
之後那位騎士迴轉往台中方向逃逸,我有追上去記了車牌也報案了
我既沒剪他線也沒擦撞到也沒青他之類的舉動,就這樣莫名其妙被巴頭
雖然人沒事,不過我想問的是,像這樣的舉動有無法條可以懲罰他?
幸好不是被大鎖或是棍棒之類的打,甚至是西瓜刀武士刀
不然我的小命就不保了Orz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kaolla 從 218-175-67-61.dynamic.hinet.net 發表
→ ccharge 推:光頭王.....原來你在這裡阿!! 05/05/14
→ ctcfs 推:換作是我被巴頭..死也要追到對方然後用大鎖回敬他 05/05/14
→ tsj47 推:莫非純白的帽子也惹人嫌...@@ 05/05/16
→ kaolla 推:我這次是戴Ram2(囧) 05/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