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kite (I got nothing)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有關申訴...
時間: Wed Apr 13 02:29:37 2005

我之前收到紅單時 有打電話給舉發我的單位

員警說 那你再把照片寄回來看看好了

後來我又收到該單位寄給我的書函

此信函上面寫說  該車輛行駛於公車專用道 其違規事實明確

故本案依法舉發並無違誤之處 所以臺端申訴免罰所持理由 歉難同意


我爬了一下文

有提到說 也是這種類似情況

說是要 "提一份聲明異議書寄到監理站"

那請問聲明異議書 該怎麼提呢

還是這種東西是要到監理站去拿!?


信函上面是寫 如不服舉發 得向裁罰監理機關領取裁決書

並於收到裁決書之翌日起20日內 向管轄地方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所謂裁罰監理機關 指的是監理所嗎  還是指舉發的那個分局!?


偷偷問一下..  民權西路整條 只要是雙白線的左側 都一定是公車專用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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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bluekite pc51.cable60.tku.edu.tw 發表lovebean :是的....不然回去看看...你違規的那段道路的頭           05/04/13
→ lovebean :有沒有寫公車專用道....沒有的話再去申訴吧              0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