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ick (Rick)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請問一下
時間: Wed Mar 23 14:21:25 2005
※ 引述《smallshine (散光器居然掉了...)》之銘言:
> 有什麼狀況下
> 在不換車的條件下
> 車牌號碼可以換啊
1.遺失
2.毀損
我這幾天看我的車牌不爽
所以把它做掉了
昨天才剛去領了新牌 ^^
至於怎麼領新牌?
要帶以下的東西過去 :1.車主身份證正本
2.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3.號牌(損壞號牌應繳回.號牌遺失者應檢附警察機關報案證明單)
4.行車執照
5.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證
如果第2項已經不見的話.他會直接當場幫你補發.一張15元
機車號牌費新台幣300元
有違規.欠稅費要先清理
還有要記得 ==>> 不論新舊車都要驗車! (不用驗車費)
別像我一樣傻傻的只拿車牌去監理所.結果跑了兩趟....ㄏㄏ
還有...選號方面
我昨天領牌時有問監理站的人
他們說....不能選!!!
因為大牌都是照順序發的!
如果要特定號碼的話...你就必須等!
等發到了你想要的號碼時你再辦
另外..領完牌後還有一件事要注意
就是要去保險公司更新保險證(因為你車號變了)
這些其實辦起來很快啦~
我從驗車.到領完牌.換完保險證不到半小時就ok了~
有問題盡量問吧~因為我剛領新牌~~~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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