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anche (4300K果然好用)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大車撞小車?
時間: Sun Feb 27 19:28:38 2005
※ 引述《tonylion (小胖)》之銘言:
> ※ 引述《jackywu (本土天王)》之銘言:
> > 大車撞小車是不是就一定是大車的錯呢?
> > 小弟這禮拜三發生了車禍
> > 地點在板橋某小巷中
> > 當時車速約4~50吧(不確定)
> > 對方是一位騎腳踏車的11歲小男生
> > 我遠遠就看到他在我左邊朝我騎來
> > 未料他到我面前突然來個大左轉
> > 我連煞車都沒按就直接撞上他
> > 他腳踏車壞了吧
> > 臉上有輕微擦傷掉了1顆門牙
> > 我右膝輕微擦傷
> 你有沒有去驗傷???
> > g3前斜板 & 大燈旁邊那塊都爛了(已換新)
> > 讓我覺得比較委屈的是
> > 不論他家人警察圍觀民眾甚至連我爸媽都覺得是我的錯
> > 可是我覺得自己除了超速外應該沒有什麼其他不對的地方阿?
> > 而我爸明晚要去跟他家人談和解的事情
> > 目前爸媽都說賠錢了事就好
> > 可是我覺得除了對方的醫藥費外(而且第三責任險不是會支付)
> > 請問有必要再賠償他腳踏車或其他的錢嗎?
> > 我修理車的錢又要跟誰拿?
> > 而且如果他趁機敲竹槓怎麼辦?
> > 最後想請問一下如果和解不成需要上法院的話
> > 誰的勝算會比較大呢?
> > 還是乾脆就賠錢和解算了?
> 我是建議可以先跟對方喬喬看,如果價碼可以接受,就花錢了事,
> 其實現在最糟糕的問題是對方有受傷,以目前情形來看,即使你只需要負擔一成的責任,
> 對方還是可以提出傷害罪的告訴,一旦背上這個罪名,
> 對未來的發展會產生相當多的阻礙,萬一到時候沒判緩刑判了得亦科罰金就虧大了,
> 所以,如果價碼可以接受,就認了...
> 當然,如果你有受傷且車禍發生當時有馬上去驗傷,
> 因為對方是左轉,你是直行,可以考慮經由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 但是肇責鑑定的費用(3000大洋)要由你先負擔,可以在訴訟時要求對方負擔一部分...
> 但是,對方牙齒斷了,以目前的行情,最少都要8000大洋,而且是沒有健保給付,
> 即使上法院你能得到的好處並不多,所以,你有受傷的話,立足點平等,
> 比較有轉圜的餘地,如果可以的話,再仔細的看一下強制責任險的條款內容,
> 應該是可以用保險來支付對方的醫療費用,所以,如果對方開出來的價碼還可以的話,
> 花錢了事...
> 腳踏車;2000
> 牙齒;8000
> 最後可以接受的價碼我認為是[(8000+2000)-你修車所花的錢]/2 上下加減一千塊...
以先前有人闖紅燈被撞死結果對方判無罪的情況來看
http://tinyurl.com/6na2a
這件事故原作者有可能不必負太多責任
另外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二五條 慢車轉彎應讓直行車優先通行
所以原作者是在無法防備的情況下遭到對方侵入車道而來不及煞車造成意外發生
(先不管是否超速講狠一點 真的有超速時 如果沒錄影佐證或煞車痕推算 也無法說你真的
超速)
某些情況下這樣可算是"阻卻責任事由" 所以刑法上可免責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下個人認為對方受傷輕重在法規判定上應該不是重點了
不過必須要注意的是事故發生現場是小巷
此巷道是否劃分車道 或是單行或雙向道也都會影響判決
可能的重點會在於你是否真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和距離
還有一點很重要 處理警員只有紀錄事故現場之權責 無權決定誰對誰錯
不過上面的東西看一看 就算真要花錢了事在跟對方談的時候
多提一些也可壓過對方的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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