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ta (點點點...)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如果前鼓想改前碟
時間: Wed Jun 16 02:30:30 2004
其實我的想法比較單純一點...
就是"自行改裝剎車系統的安全性"....
我相信站上自行把鼓剎改成碟剎的車友並不在少數....
但是以台灣的機車來說,有些車種是本來就有做鼓剎和碟剎兩種版本的...
(例如我原文的風光和SV)
在這種情形之下,我相信若是將風光的鼓剎改成SV的碟剎...安全性應該是足夠的...
但是有些改裝則比較傾向土炮硬上...
拿A車總泵配上B車卡鉗再加上C車碟盤...
然後也許size不是很吻合,結果這裡車一點、那裡截一點...
這樣子的改裝法,真的安全嗎?
原廠設計出來的前叉or後搖,是否承受得起這樣子的改裝及剎車力道呢?
其實我相信這裡的車友絕大多數的改裝都會注意到安全性...
但是我覺得,在剎車系統上做改裝,警察若是質疑安全性,似乎是很合理的...
不說警察,我若是不懂車,以後看到自己的兒子在院子裡搞車...
看他東敲去搥的,說是在改剎車...我想我自己也會懷疑他這樣子弄"安全嗎?"
畢竟剎車系統真的是很直接的關係到行車安全的.....
以常理來說,我反倒覺得警察要是質疑,進而開單的話.....
要舉證的反而是改車的車友們,但是這是件很麻煩的事....
若是上了法庭,我要怎麼跟法官提出證據「我改的碟剎夠符合原廠的安全要求」?
這並不像之前新聞報的,"車主拿照相機照張照片,證明牌照燈不影響辨識"這麼簡單.
※ 引述《photoman (扭動與震動交織的韻律)》之銘言:
> 推文太多,繼續直接回文 XD
> 關於申訴的問題,在行政機關內的訴願不敢說,但是交通法院的見解一直在進步。
> 關於改裝問題,如果就法學內部的討論來看涉及了法律保留、比例原則以及行政訴訟上
> 的舉證問題,這些討論很容易導向一個直覺上本來就被認為合理的結果:
> 制動加強這一類的改裝不成處罰理由。(當然指一般狀況下)
> 法學領域自身的合理論說一向不會馬上變成私法實踐(大法官解釋的演變就是例子
> ,但是不代表改變不存在。如之前一再舉例的,已經有交通法院見解課以警察舉證
> 責任。所以說,這些問題交通法院會怎樣,還很難說,而且趨勢上憲法原則越來越
> 受重視。
> ------
> 當然,我這一堆廢話沒辦法告訴大家一定會被罰或不會被罰,或保證某種結果。
> 只是我一直覺得,就算法律的執行還趕不上法律的精神,
> 也不必懷憂喪志,因為正是公民對於法律文化理解的進步推動了法律實踐的進步。
> 現在或許仍然很糟,但是看得到相對於過往的進步。
> 其實每個人都有理性思考的能力,而這些理性思考的結果往往和諸多法學原則考量的
> 結果相去不遠呢!
> 純粹個人感言(大可笑我太樂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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