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anche (SARS危害中...)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同學臨檢不停...
時間: Thu May 13 00:24:48 2004


※ 引述《hoan (幻滅)》之銘言:
> ※ 引述《woi》之銘言:
> > 既然是『莫須有』
> > 申訴哪裡有不成功的呢?
> > 而且有憑有據真違規才能開你單啊
> > 何來的『莫須有』?
> 我同學昨天就被冠上一條罪名了
> 那條路限速70
> 他時速70的時候經過路口看到黃燈煞不住就加速通過
> 通過時剛好黃燈轉紅燈
> 過了一個小彎道警察竟然躲在旁邊
> 被攔下後...
> 警察要開他闖紅燈
> 我同學也說他時速太快煞不住
> 這時警察改口....
> 你也沒有行駛機車道
> 就開了一張未行駛機車道
> 我想問的是..
> 警察這樣在轉角處攔檢算不算違規攔檢?如果警察違規攔檢被攔下來之後要如何應對?
> 那條路上只有兩線道,並未有機車禁行快車道的標誌,這樣這張罰單的違規算合理嗎?
  警察在轉角處攔檢是不違法的 也無任何法規規定不可如此攔檢
  只是通常在執勤時會要求"盡量避免"隱匿方式取締 但並無強制規定
至於被開單的問題 先要確認看看該道路是否有機車道這種道路規劃
不過我猜應該是被開未在規定車道行駛才對吧
而相關條文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第九十九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及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左列規
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得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得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得
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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