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k (布魯克) 看板: Accident
標題: [轉錄]Re: 這樣也有事...@@
時間: 東吳機研站 Sun Jun 17 03:12:18 2001

※ [本文轉錄自 HsinChu_Moto 看板]

作者: DECK (燃燒吧!~小宇宙!~) 看板: HsinChu_Moto
標題: Re: 這樣也有事...@@
時間: 東吳機研站 Fri Jun 15 22:25:42 2001

※ 引述《th (:))》之銘言:
: ※ 引述《iqw (練習中...)》之銘言:
: :         今天跟DECK閒著無聊~~兩個人騎車到紅毛港閒逛...
: :         走來海邊的地方看到一個小型的停車場,都沒有車...
: :         一時興起,兩個人就在前練練車...
: :         沒想到練到一半,一台警車就過來了...
: :         要求我們拿出證件給他檢查,還記下我們的資料...@@
: :         連在停車場練練車都有事... ><
: :         ps.條伯伯記下我們的資料要幹嘛啊??
: 別怕啦~~
: 有行照有駕照有安全帽沒帶傢伙
: 她也沒辦法拿妳怎樣呀^^~~~
唉!~~~~~現在警察伯伯真的是很閒!~~~~~~
超無奈的!在停車場裡騎車繞圈圈都會被查證件,難道是我長得很像飆仔!? ><|||

還有跟大家分享個經驗,這可是花了萬把塊錢學來的大家參考參考,最好是備而不用啦!^^
最近因為開車不小心跟人家發生擦撞,明明有是對方超車不當,由我的右側超車為保持安全
距離,跟條伯伯硬ㄠ說了一堆"他的假設",然後我乖乖的說明整個情形供條伯伯製作筆錄(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沒犯錯看到條伯伯就感覺有點怪怪的),寫完後他即刻將筆錄部分折好只
露出簽名攔要我簽名,我當時沒有想太多就給他簽下去,這一簽問題就來了,因為他在我簽
完後才將筆錄內容"唸"給我聽,當我聽到不筆錄內容太對時,向他詢問他說"你們私下談談
有結論再和解就好了",作勢不讓我更改呼弄我幾句跳上車走就了,留下一句要"和解再到XX
派出所找我".....
過了不久對方的保險公司,透過車廠告訴我要付8成的肇責對方付2成而已,我當然不爽啦!
透過學弟的父親是賣車的對保險公司比較熟,將當時的情形跟他說,請他幫忙出面談談;
結果就在今天學弟的父親打電話來說"沒救了!",他將當天警方製作的筆錄調出來給我看,
我的說明完全被誤解,並採用了一些對方"假設"的說法!一句話的差別把對方的"超車不當".
變成了我"任意變換車道"!!!........真的是"更"!~~~~~~他X的!~~~~~~~~
結論有幾點:
1.發生車禍時,千萬別亂動現場,若有人受傷趕快先救人要緊.
2.用最快的時間讓自己冷靜下來,先想想如何保護自己,找到對自己最有利的情勢,先不管
  對錯先裝兇,越兇越越狠越能佔到上風,而對條伯伯的話就要裝得百依百順,儘可能的配合
  當然啦!還是要配合情形"活用"(這是最難的)
3.作筆錄時可以的話盡量先讓對方先作,若條伯指定要先問你,你可以編個理由如:被嚇到
  心情無法平靜,頭有撞到有點頭暈啊!或身體有受傷要先就醫.....等別太爛久好了,他無
  權強迫你要先作!!!
4.對方作筆錄時盡量在旁邊聽,但說道對你不利的時候千萬別馬上反駁,以免引起條伯的不
  悅,偁此想想自己對策!!!然後等自己作筆錄時再一一的說出來(這就是第3點的用處!)
5.做完筆錄千萬別和我一樣胡亂簽名,因為簽名即代表"畫押"了,不能再改了!先看清楚內容
  與自己的想法相同時再簽,若有覺得不當的字請條伯伯修改,若他不肯你也別跟他爭,你先
  在不恰當的地方做個小記號後再簽名,以供以後必要時追朔用(這是最重要的)
6.車禍的當場沒有所謂的對與錯,先盡可能的保護自己比較重要,因為除了自己沒有人可以
  保護你了,而車禍的對錯是最後由第三者判斷而來的!切記切記!!!!~~~~~
附加一點:就是條伯伯也是人,也有好惡,先得到他的好感一切好辦!還有有證件沒犯法,看到
         條伯伯不要怕他,他也是人,大多的條伯伯都不錯啦!會盡力幫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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