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後處理疑問之相關諮詢單位 By cktwo
作者: cktwo (大涼麵車業-阿芃)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車禍後處理疑問之相關諮詢單位
時間: Fri Nov 26 10:16:16 2004
※ 引述《siwi (恐龍喵潛水艇不載客)》之銘言:
> 我自己在車禍後因為完全不懂法律相關的問題 而錯失保護自己的機會
> 在處理時份外辛苦 甚至可能因此而喪失一些本來應有的權利或賠償
> 希望把自己查詢到的一些資料跟大家分享 也希望對有需要的人有幫助!!
>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 http://www.tpd.gov.tw/menu/index.htm
> 以申辦案件及法規查詢為比較常使用到的資訊
> *中華民國車禍關懷協會 http://www.trvsa.org.tw/
> 提供免費且親切的法律諮詢服務 (什麼不懂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問)
> 車禍相關法律可以在該會的網站上查詢
> *司法院查詢各地方法院簡易庭事務分配區域一覽表 (由板主photoman協助並提供諮詢)
> http://www.judicial.gov.tw/%A5N%BC%B6%AE%D1%AA%AC/zh-45.doc
> 侵權行為的管轄歸屬於事發地 如果要提出訴訟可以到所管轄簡易庭。
> 去那裡,到服務台說明你的情況,他們會告訴你程序上的流程
> *關於保險的部份 我的強制險公司告訴我 所有的費用收據皆要留存 以便將來求償
> 強制險有規定在案發後五日內提出備案及理賠申請 (務必要注意!!)
> 壽險理賠需要正本收據(一般來說是這樣 但是也有保險業務員是可以幫忙爭取不用正本)
> 其他的保險可以用蓋有 "與正本相符" 及 "醫療院所認證戳記" 之副本申請
> 另外 若是車禍加害人(即肇事者)對於車禍被害人不聞不問且態度惡劣者
> 保險公司亦可以代為出面向對方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對於有可能逃避責任甚至態度惡劣不聞不問 或是脫產的肇事者
> 可在車禍發生之後 "即刻" 對其提出假扣押
> 程序:寫訴狀上法院(侵權行為發生之管轄地方法院或加害人財產標的物所在地管轄法院)
> 繳交所提出扣押金額之1/3做為擔保金 經法院裁定核准者 可攜裁定到國稅局
> 查詢加害人之所有財產呈報法院 再申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就可以了!!
> 以上是我查詢以及詢問相關單位所得到的資料 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 盼諸位大德指點!!
> <(_ _)>
關於假扣押程序 是寫一份假扣押聲請狀 大約就是陳述侵權行為的事實原因 附上證據
如修車所需的明細表 當時在警局作的筆錄 車體損壞的照片 向當事人有財產的所在地
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 (但大部分都不知道他哪裡有存款 比較簡單的是 去地政事務
所查查他現在所住的房屋或戶籍地房屋是否是他擁有 如不知道他哪裡有財產 不如不要
聲請假扣押 妳還必須請徵信社調查他的財產 通查所得及財產兩筆是新台幣壹萬元左右)
然後當法院給予你假扣押裁定後 妳還要寫一份狀紙叫做假扣押執行聲請狀 附上他在管
轄法院地之銀行帳號 在妳聲請扣押之金額 妳要拿所聲請金額三分支ㄧ放在法院提存所
擔保 這時還要寫提存書 其假扣押程序實在很複雜 建議車友非必要時勿用此程序
其假扣押也可以扣押他的房子 小弟之前幫我公司董事長扣押他鄰居的房子 還貼封條
在大門邊 就因為漏水問題去扣押鄰居房子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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