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4/1 新規 舊車齡超過六年過戶需驗車!?
作者: comanche (4300K果然好用)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4/1 新規 舊車齡超過六年過戶需驗車!?
時間: Mon Apr 4 22:14:02 2005
※ 引述《dick (燒臘便當)》之銘言:
> 我覺得奇怪的是台北市的監理站,
> 找來警察在那邊拍照開單很不合理,
> 奇怪了..改車不騎上路違法嗎?
> 在那邊驗車又不是說馬路上攔下來,
> 頂多只能叫他不可以騎上路,要牽回去或是載回去,
> 怎麼可以驗車就當場開單!?
> 我覺得太不合理了!
> 上次那個被開單的應該要去申訴
此種違規之依據法源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重點就在於那個道路
按原條文第三條所示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
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如果監理站內屬法規所規定之"道路" 那麼就可以按法規開單
如果不屬"道路"時 那就不能開單
至於有沒有騎乘 我想應該不是重點 重點是違規改裝此項目是否發生在"道路"
而且違規改裝開罰之依據 並沒有要求必須是駕駛或騎乘中被逮才能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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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ck 推:那就是惡法一條了 05/04/05
→ owen 推:下次叫警察去賽車場裡面開單好了= =" 05/04/05
→ comanche 推:賽車廠就可以明確確定非屬道路了 05/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