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rncorn (報上名來!)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閒聊]不幸中的大幸
時間: Mon Jul 12 21:18:08 2004

關於違規記點的部份..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六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有左列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

一、有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
    款至第四款、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或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
    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一點。

二、有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條第
    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二點。

三、有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三點。

依前項各條款,已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不予記點。

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
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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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corncorn 220-136-76-104.dynamic.hinet.net 發表corncorn :發現紅燈右轉2次警察若又照開,就已經計6點了,小心呢!     04/07/12